原告某互联网大厂诉被告深圳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
原告某互联网大厂以侵害商标权为由起诉深圳某公司,诉请赔偿1000万元。
马延律师团队代理被告应诉,经过多次开庭,围绕商标近似性、混淆可能性、赔偿数额计算依据等方面组织抗辩,并积极推进调解。
案件最终以10余万元调解结案,为被告减损980余万元。
声明:本案内容已作脱敏处理。个案结果受事实、证据、程序等多重因素影响,不代表同类案件必然取得相同结果,亦不构成胜诉承诺。